?“有了這本居住權登記證明,我這下心里踏實了?!?0月11日,陳先生滿心歡喜地在防城港市民中心領到了居住權登記證明。這是防城港市頒發(fā)的第一本居住權登記證明,標志著居住權登記制度在該市落地實施。
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為滿足居住需要,對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權力。與租賃不同,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,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:物權編》新增的一項用益物權,對完善住房保障體系、保障弱勢群體“居者有其屋”、保障“老有所居”等有著重要的意義。
▲窗口工作人員指導申請人填寫申請材料。
為盡快落實居住權登記,進一步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防城港市結合本地情況,制定實施了《居住權登記操作規(guī)范(試行)》,明確登記流程、材料和審查要點等。
當日,陳先生來到防城港市民中心不動產(chǎn)登記窗口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證明,工作人員熱情地指導他填寫申請材料并認真審核,不到1個小時就辦完相關業(yè)務,讓陳先生實現(xiàn)了居住權登記心愿。
編輯 黃璐露
責編 楊雙竹
審核 段欽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