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3日,#娃哈哈##娃哈哈 宗慶后#等詞條多次登上微博熱搜,引發(fā)關注與熱議。
據(jù)觀察者網(wǎng)、環(huán)球時報等媒體報道,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因資產(chǎn)糾紛在香港被起訴,三名原告是宗繼昌(Jacky Zong)、宗婕莉(Jessie Zong)和宗繼盛(Jerry Zong)。原告律師確認,這三人是宗馥莉的“同父異母弟妹”。三名原告主張他們作為宗慶后的子女,應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或信托受益權,要求“拿回信托資金”。
娃哈哈創(chuàng)始人宗慶后與原配施幼珍育有一女宗馥莉,長期被視為娃哈哈帝國唯一接班人。如今另外三名子女的“橫空出現(xiàn)”,圍繞高達18億美元的信托資金向宗馥莉發(fā)起訴訟,也讓娃哈哈再度陷入輿論漩渦。
對此,南都灣財社記者聯(lián)系娃哈哈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求證,娃哈哈方面表示;“家族內(nèi)部事務,與公司的運營及業(yè)務并無關聯(lián)。公司不會提供任何答復口徑或相關回應。”
糾紛爆發(fā):
原告自稱宗慶后非婚生子女
三人起訴要求拿回信托資金
娃哈哈集團創(chuàng)始人宗慶后去世,其“獨女”宗馥莉成為接班人。然而近期香港法庭的一則遺產(chǎn)官司則透露,宗馥莉實際上有三名同父異母的弟妹。三名原告首次公開主張其為宗慶后非婚生子女(母親為娃哈哈前高管杜建英),要求平等繼承權。
據(jù)報道,宗慶后生前設立了家族信托,作為其龐大資產(chǎn)(包括娃哈哈集團相關股權)的重要安排方式,旨在進行資產(chǎn)隔離、財富傳承和稅務規(guī)劃。宗馥莉被普遍認為是該信托的主要受益人及/或受托人/保護人角色。
但三名原告則指出,宗慶后曾指示下屬通過香港匯豐銀行設立信托,匯豐賬戶2024年初余額約18億美元,文件顯示,截至去年5月,已有110萬美元被轉出該賬戶。原告方要求凍結該匯豐賬戶,宗馥莉執(zhí)行父親遺囑,支付數(shù)百萬美元資產(chǎn)利息,并賠償資金轉移造成的損失。
據(jù)報道,宗馥莉代理律師則質(zhì)疑證據(jù)效力,稱未獲知宗慶后相關指示。另有消息稱,上述三名原告同時已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確認其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.4%股權的繼承權。
上述輿論持續(xù)發(fā)酵,娃哈哈及宗馥莉方面目前仍未公開回應。娃哈哈相關工作人員則回復稱,家族內(nèi)部事務,與公司的運營及業(yè)務并無關聯(lián)。
爭議焦點:
非婚生子女是否同等享有繼承權?
信托設立是否合法有效?
此次事件中,大眾關注的一大焦點是非婚生子女是否與婚生子女(宗馥莉)享有完全平等的繼承權/信托受益權?
原告方律師指出,宗慶后晚年曾在私人場合承認三名子女的“宗氏血脈”,并口頭承諾“不會虧待”,但遺囑見證人清一色為娃哈哈高管,無家族成員簽字,程序存在瑕疵。
法律界人士指出,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第1127條,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。但盡管法律原則上平等,實踐中則常常遇到障礙。另外,三名原告需通過DNA鑒定或生前撫養(yǎng)證據(jù)確認親子關系,且需推翻宗馥莉聲稱的境外資產(chǎn)全部歸其所有的遺囑內(nèi)容。
此外,信托的有效性及條款解讀也至關重要:信托文件的具體條款如何規(guī)定?設立時是否合法有效?是否充分考慮了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權益?是否存在欺詐、脅迫或宗慶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?這些都將影響該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。
法律界人士認為,這起糾紛涉及利益巨大,過程會很漫長,需經(jīng)歷證據(jù)交換、庭審、親子鑒定、信托文件審查等,結果存在不確定性,但雙方和解難度較高。
編輯 吳欣怡(實習生)
責編 唐海波
審核 張若凡